
公告日期:2024-05-13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西拉沐沦(北京)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
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 30.00%股权。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参股子公司西拉沐沦(北京)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拟参股设立的原旅(北京)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0 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西拉沐沦(北京)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
492,512,577.56 元,,净资产总额为 115,629,417.09 元。由于参股子公司设立登记以来并未进行实质上的经营活动,认缴注册资本并未实缴,各项财务数据金
额均为 0 元,本次转让 30.00%的股权,对应 3,000.00 万元的出资义务,本次转
让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原旅(北京)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为准)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 6 号 5 层 506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 6 号 5 层 5068
注册资本:1,000.00 万
主营业务:旅游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游艺娱乐活动;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发布;游览景区管理;游乐园服务;名
胜风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露营地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
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
健身休闲活动;票务代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专业设计服务;文
艺创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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