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8:45:01 股吧网页版
春晗环境: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70182 证券简称:春晗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记名式股票必须加 第十六条 公司记名式股票必须加
盖公司公章并同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公章并同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至少载明下列主要事 签字方为有效,至少载明下列主要事

项: 项:

(一)公司名称;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份票种类别、票面金额及 (三)股票类别、票面金额及代表
代表的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 第三十条 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
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 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 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 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记名股东名册记 第三十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