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10 18:34:30 股吧网页版
亿仕达: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0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0193 证券简称:亿仕达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张海涛持有公司股份34,67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3.6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67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张天宇持有公司股份7,9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9.94%。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9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张乃芳持有公司股份84,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0.1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4,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2.58%。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6,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333,33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锦州博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

公告编号:2019-023

司总股本1.0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上述股东股份司法冻结依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文件(2018)兵01执保10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张海涛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4,670,000、43.62%
股份限售情况:30,000,000、37.7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4,670,000、43.62%
股东姓名(名称):张天宇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7,900,000、9.94%
股份限售情况: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900,000、9.94%

公告编号:2019-023

股东姓名(名称):张乃芳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4,000、0.11%
股份限售情况: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4,000、0.11%
股东姓名(名称):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12.58%
股份限售情况:6,666,667、8.39%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12.58%
股东姓名(名称):锦州博盛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00,000、1.01%
股份限售情况:0、0%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00,000、1.01%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