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20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70193 证券简称:亿仕达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5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666,667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333,333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1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自然人尹放等6人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尹放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5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陶冶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5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张越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白永岩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高云升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
公告编号:2018-040
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的1,000,000股权质押用于为自然人于建向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0,000元提供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12.58%
股份限售情况:6,666,667、8.3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12.58%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1、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98%,用于锦州新世纪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周转,质押期限为2018
年5月17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质押权人为锦州市古塔区华信小
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股东锦州维福斯投资有限公司质押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98%,用于锦州新世纪商务有限公司资金周转,质押期限为2018年6月
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质押权人为锦州市古塔区华信小额贷款有
限责任公司。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借款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告编号:2018-040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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