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06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70194 证券简称:司姆泰克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5
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通知于2018年5
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何鸿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司姆泰克公司拟向何鸿度先生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鸿度先生拟以个人名下房产向北京银行天桥支行总额不超过570万元房屋抵押贷款,贷
款利息不超过7.5%,期限5年(具体以实际控制人何鸿度先生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笔贷款由何鸿度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京房权证海私字第010938号),同时公司拟对
该笔贷款提供保证责任,该笔款项将用于何鸿度先生个人使用。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鸿度、何如、吴建中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情况:表决董事少于3人,直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姆泰克”)全资子公司——司姆泰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拟与北京新能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极”)签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服务协议》。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华女士持有新能极 33%的股权,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新能极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安装、调试网络设备服务;排除网络系统故障服务;提供软件升级维护方案;提供软件安装服务;提供网络系统及扩建服务;日常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等。本次交易期限拟订3年,即从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司姆泰克每月向新能极提供八万元技术服务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案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梁欣为核心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 2018年 6月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人员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033)。
2、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细内容见2018年6月6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03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协议签署等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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