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4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0196 证券简称:宝生动力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宝生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审议通过《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审核意见》议案、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上述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应及时公告。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和规则理解不到位,导致未能及时发布公告,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完善。经主办券商督导及事后审核,现已补充披露《深圳市宝生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16)。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
深圳市宝生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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