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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19:39:55 股吧网页版
倍益康: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5-050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倍露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露康”)21%的股权后,公司仅持有倍露康 30%股权,导致倍露
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期间,公司向其购买原材料构成关
联交易。其中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交易金额为 3,340,019.89
元,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期间交易金额为 647,502.48 元。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上述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倍露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新华路 5 号 2 号楼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新华路 5 号 2 号楼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黄鑫

实际控制人:黄鑫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365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倍露康 30%股权,且公司董事张莉评任倍露康监事。
财务状况:

倍露康经东莞市中韬华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4 年末总资
产为 7,783,690.23 元、净资产为 2,344,432.64 元,2024 年度收入为 6,885,766.17
元、净利润为-1,781,773.80 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采购塑胶制品及模具等原
材料,具体以每次实际签订的最终协议及采购订单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倍益康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倍益康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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