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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20:50:28 股吧网页版
倍益康: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87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5-059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千里倍益康医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千里倍益康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 力。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 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 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种类股票,每股条件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条件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
民币标明面值。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名称/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认购股 名称/姓名、注册号/身份证号、认购股
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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