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70202 证券简称:锦诚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中锦材水泥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锦材”),注册地浙江省长兴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锦材尚未实缴出资,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2-007
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中锦材主营业务为水泥窑系统提产、节能、降耗和脱硝等。通过中锦材的技术改造后,确保被改造企业能耗达到 GB 16780-2021 标准,排放指标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水泥行业企业绩效分级 B 级以上指标。本次投资行为将拓展公司产业链,增加收入和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中锦材水泥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07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城南路 58 号办公楼 5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对外承包工程;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浙江中锦材水泥
2000 万元 货币 认缴 100%
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长远业务开展需求,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以及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效率形成一定的挑战,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建优良的经营团队、完善管理体系等方式来降低相应的管理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经营发展需求,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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