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公告编号:2024-018
证券代码:870202 证券简称:锦诚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经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起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股数 50,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因此不存在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8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玉萍
联系电话:0572-6111111
邮箱:jcnewmaterial@126.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城南路 58 号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4〕3240 号)
浙江锦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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