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华证股〔2020〕586 号
关于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中期备案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0 年 4 月 24 日,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
海科”或“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我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制定了详细的辅导计划,随后华西证券向贵局进行了辅导备案
登记,并报送了备案登记材料。经贵局审查同意后,振华海科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开始进入辅导期。2020 年 7 月 27 日我公司向贵局提交了第一次中期辅导备案
报告,辅导期间为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
自第一期辅导备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根据辅导计划的安排,华西证券完成了对振华海科的第二阶段的辅导,现将辅导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概况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与《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同时对公司的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针对尽调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公司着手解决相关问题。辅导小组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辅导工作进行协调和统一安
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辅导人员通过授课、经验交流、案例分析、问题诊断与咨询等方式,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等进行讨论分析,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公司规范运作。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人员情况
华西证券承担了本期辅导的主要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付海峰、马涛、杨朋、张仙俊,其中付海峰为辅导小组组长,付海峰、马涛为保荐代表人。上述人员均为华西证券正式员工,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在我公司的组织协调下,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参与了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振华海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振华海科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控制人。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本辅导期内,公司聘任张晓波为公司董事,聘任龚鹏程、郑源、周庆丰为公司独立董事,聘任袁霄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新增辅导对象的简历如下:
张晓波先生,1987 年出生,博士,中共党员。先后创建上海博外建筑设计事务所、上海同外建筑设计事务所、上海创外建筑设计事务所,作为创始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多次参与并主创国内大型产业园、科技园、科创中心、上市企业的整体规划和创新研究工作。
龚鹏程先生,1974 年出生,法学博士,江苏省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商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金融与财税法学会常务理事。先后曾出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郑源先生,1964 年出生,河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海大学创新研究院副院长,江苏省“333 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国家精品课程负
责人,宝钢教育奖获得者。研究方向为水电站、泵站水力学,水轮机、水泵性能分析,水力机械测试与诊断,可再生能源利用。近年来获省部级一等奖 1 次、二
等奖 5 次;学术论文 450 余篇(其中 EI、SCI 检索 120 余篇),申请专利 110 余
项;主编教材(专著)11 部;曾赴美国、英国、瑞典、荷兰和韩国等进行学术交流。
周庆丰先生,1978 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先后曾出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财务部部长,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发展建设与资产运营部部长,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常委、黄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国内合作部部长,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智库中心主任。2020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主任助理。
袁霄先生:1981 年出生,本科,工程师。2006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公
司技术科技术员、项目组长;2013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所长。
振华海科接受辅导人员的名单及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巫 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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