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0207 证券简称:氢动益维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氢动益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9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责任主体一:北京氢动益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责任主体二:靳军,董事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如实披露股份代持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情况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1-005
1.未按规定披露靳军代其他股东持有公司 10%股份情况
靳军代其他股东持有公司 10%的股份,公司在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未于
《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后续公告等文件中披露有关股份代持情况。
2.未按规定披露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Luckin Coffee,Inc.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方。
公司未于关联交易发生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补充审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第 2.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三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七条,《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四十三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等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董事靳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
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公司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靳军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北京氢动益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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