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70209 证券简称:小鸟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
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保护。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北京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 16 号院 1 号楼 1 至 6
层 101 五层 A508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14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壹拾肆万元
整)。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主要从事
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发等产业投资经营的综合性业务,成为用户满意、
员工成长、股东有回报的优秀企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及软件的研发;销售电子
产品及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加工电子产
品(只限分公司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租赁机械设备;专业承包;通信系统集成。
第三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董事长李厚鹏为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履行义务,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
第十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
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
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十五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第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续任期。
第四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取记名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
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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