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0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情况报告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森泰英格”)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莞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七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辅导工作主要内容
东莞证券按照辅导计划,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确定辅导重点工作,辅导内容主要如下:
1、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东莞证券通过对辅导对象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收集资料等方式深入考察辅导对象业务运营情况、财务体系、内控制度、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4)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5)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6)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辅导工作小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辅导工作,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意见,并督促辅导对象按要求进行规范。
2、督促辅导对象自主学习
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和律师整理了辅导培训材料和最新法律法规,并发送给辅导对象,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和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3、对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
为使辅导对象系统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尽快熟悉发行上市及规范运作的一整套工作程序和政策规定,辅导机构协调其他中
介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较全面的集中辅导学习,就有关问题举行专题研讨会, 并开展模拟测验。
本辅导期内,东莞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盈科
(成都)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 6 次集中授课,授课时长共计 20 小时,
具体授课情况如下:
序号 授课时间 主讲机构 授课内容
2022.1.6 9:30-11:0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运行概要、董监高义务、
信息披露及违规案例解析
1 2022.1.6 13:30-15:0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IPO 财务重点事项
殊普通合伙)
2022.1.6 15:30-17:00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 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
事务所
2 2022.3.2 10:00-12:00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 证券市场重点法规解读
事务所
3 2022.3.31 10:00-12:00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财务专题、公司规范运作与信息
殊普通合伙)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