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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3 18:16:04 股吧网页版
微网通联:股东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70213 证券简称:微网通联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股东能
够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微网通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 修改《公司章程》;

(九)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股权、对外投资(含委托
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或销售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

(十五) 对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六) 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未来 12 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 为公司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无论其数额大小;

(七)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经股东会审议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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