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证券代码:870216 证券简称:大通会幕 主办券商:川财证券
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13: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合勤律师事务所指派之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89号大通科创园4楼南区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一.《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针对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0418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认为: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审议:议案二.《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在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及2018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了有关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公司设立验资工作,现拟续聘其作为股份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审议:议案三.《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上海大通高科技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高科”)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13,973.52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中披露的《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四)审议:议案四.《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中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7)。
(五)审议:议案五《. 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就2018年度公司经营状况、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2018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总结。
(六)审议:议案六《. 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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