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5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70219 证券简称:艾尼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挂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愿预约公告
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李洪香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当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账户所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股票交易前 股票交易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后持股比
属 (股) (元/股) 持股比例 例
李洪香 2023 年 4 集合竞价交易 买入 43,478 1.00 2.1045% 2.2308%
月 28 日
经核查确认,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洪香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操作系疏忽所致,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在收到公司通知后,李洪香已认识到本次敏感期增持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则,并就本次敏感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
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公告编号:2023-015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
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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