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0220 证券简称:恒基永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6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1、公司以名下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聚宝路 11 号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浙(2017)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21250 号)设定抵押;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孟勇、周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金额为 5000 万元的新厂区固定资产贷款,以及 3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新厂区项目建设,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1、公司以名下位于奉化区江口街道,地块东、南、西至地块边界,北到聚宝路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浙(2025)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44355号作抵押;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孟勇、周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确保项目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选定具体贷款方案以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办理提款等。以上拟申请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在该额度范围内,依据贷款协
公告编号:2025-047
议及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分批提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申请银行授信、新厂区建设项目贷款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单方面获利的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实际控制人李孟勇、周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受益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李孟勇、周莹、李康基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孟勇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江山万里小区**幢**号**室
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548.4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86%,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周莹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江山万里小区**幢**号**室
关联关系:为公司股东、董事,李孟勇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 31.6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5-047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不适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为6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1、公司以名下位于奉化市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聚宝路 11 号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浙(2017)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21250 号)设定抵押;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孟勇、周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具体事项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金额为 5000 万元的新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