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0220 证券简称:恒基永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晓曼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晓曼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毛红亚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原职务。为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李晓曼女士为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聘任李晓曼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晓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9 月出生,2012 年 1 月,毕业
公告编号:2026-003
于浙江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中
国银行宁波市鄞州分行任对公客户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在杭州锦江集
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高级经理;2020 年 9 月至 2025 年 7 月,在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总监、证券投融资部总监。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有利于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及信息 披露的管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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