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4
骄阳视创
NEEQ: 870223
深圳骄阳视觉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2
公司年度大事记
一、设立控股子公司
1、202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与熊远兰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骄阳兰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熊远兰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0%。
2、2022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与方祥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骄阳祥云数字科技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00%;方祥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00%。
3、2022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骄阳全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广驰、曾
志雄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聚光共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其中深圳骄阳全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黄广驰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00%,曾志雄出资人民币 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0%
二、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4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3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5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8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43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仕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仕丹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公司目前的盈利模式以数字化展览展示项目为主,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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