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公司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的需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方 2024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经济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必要的。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宇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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