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1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046,954.80元,占合并财务报表之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78%,占母公司财务报表之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8.96%。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超过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50%,本次分配现金红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下:
2023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资本结构、偿债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和良好的状态。公司主要从事工程设计与咨询、建筑双碳设计与咨询以及建筑数字化业务,属于轻资产业务,正常情况下无需将资金大量投入到资产购置中。公司拟根据自有资金情况,稳步推进日常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巩固和扩大市场、提产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本次现金分红虽然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78.96%,比例较高,但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比例仅为 5.78%,现金分红金
额较之公司整体未分配利润规模比例较小。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为 200,662,259.10 元,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91,977,263.59 元;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973,741.77 元,均为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公司流动资金充裕,能满足生产经营所需,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相匹配。
最近两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12%、38.55%,流动比率分别为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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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无银行贷款等金融机构负债,资本结构保持较好状态,债务压力较小;同时,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等各项财务数据均有所增长,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提升,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比例占当期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合并报表之未分配利润比例较低,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公司自挂牌以来均实施了权益分派,且公司保持着较好的经营业绩,最近三年分红比例与各期经营情况相匹配。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分红合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具有积极意义,并体现了公司权益分派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73,921,555.1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724,170.3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0,234,774 股,以应分配股数 50,234,774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46,954.8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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