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股东现场书面投票方式,不设置网络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14:00-16: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25 华聪股份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晓霞、陈宏杰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七)会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和丰创意广场创庭楼 7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4 年度利润进行
权益分派,具体方案如下: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79,086,879.5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394,971.47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础,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70,432.20元(税前)。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六)审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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