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杰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志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议案提议聘任王杰辉先生和李志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聘任王杰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24,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366%,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志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925%,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公司拟增加副总经理人数更好的协助总经理开展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王杰辉先生、李志磊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2025 年 7 月 31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宇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决策程序、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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