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现对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修订的《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一)》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同意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二)》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修订的无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
公告编号:2025-056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宇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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