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70225 证券简称:华聪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华聪智慧建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华聪新能源科技发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华聪新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
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宁波华聪新能源科技发 公司。公司系由宁波华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 展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 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5736897225。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
盖章; 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
订合同; 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
加诉讼、仲裁; 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 他职权。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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