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70229 证券简称:特通电气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自贸区法庭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立案审理短
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案号为(2023)黑 0109 民初 5459 号,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黑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2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4 月 4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35kv 变电站、电控房及 10kv 箱变采购
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设备。2020 年 8 月 10 日,双方签订《“油改电”电
控房续订协议》,该协议是根据双方 2019 年 4 月 4 日双方签订《35kv 变电站、
电控房及 10kv 箱变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法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根据原告了解,截止至 2022
年 8 月 2 日,案涉项目中原告提供设备共计发电量 8289.562 万度。被告违反合
同约定,自 2021 年 5 月 6 日后拒不支付设备款。现被告拖欠原告合同设备款
10,636,900.00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第一阶段设备款项合计 1,063.69 万元(大写:壹仟零陆拾叁万陆仟玖佰圆);
2.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为本次诉讼事项的原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为本次诉讼事项的原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将继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短信
黑龙江特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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