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代码:870232 证券简称:佳禾传媒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由于公告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告》之“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中的相关内容,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期限为 2 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董事长李义民及其配偶郭军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形式,以及股东伍玉智及其
公告编号:2021-041
配偶王连宝以其拥有的的一套房产抵押形式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更正后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委托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期限为 2 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由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董事长李义民及其配偶郭军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形式,以及股东伍玉智及其配偶王连宝以其拥有的的一套房产抵押形式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联交易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关联交易公告(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避免再次出现错误,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1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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