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37
证券代码:870232 证券简称:佳禾传媒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经事后审核发现,该公告存在错误,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原公告中“(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 2 年。根据该授信协议,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双方无须另行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双方授信协议以最终以签订版本为准。
公告编号:2021-037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更正事项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市分行提供人民币 7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委托北京海
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公司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
保协议书》,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根据该授信协议,
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双方无须另行逐笔签
订《借款合同》。
双方授信协议以最终以签订版本为准。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37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开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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