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09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与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董事会......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公告......37
第一节 通知......37
第二节 公告......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二章 附则......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种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78 号楼 4 层 05B2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 董事长 (职位)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经营宗旨与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一点一滴,铸成信誉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_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策划、设计;创意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房地产租赁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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