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1-3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北京麦恩思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北京麦恩思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恩思远”或“公司”)拟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事宜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或“我公司”)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合法合规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麦恩思远申请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中国中投证券麦恩思远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通过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听取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麦恩思远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公司治理、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及其他员工进行交谈,听取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的意见;查阅《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文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纳税申报表和缴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工作,项目小组出具了《北京麦恩思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申请挂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的说明
根据项目小组对麦恩思远的尽职调查,我公司认为麦恩思远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所规定的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的前身系北京麦恩思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依法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15年10月2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5)第02250号《审计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人民币7,264,649.49元。
2015年10月29日,中建银(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建银评报字【2015】第02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751.65万元。
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人民币7,264,649.49元,以不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7,000,000.00元,每股面值1.00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2月20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10203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2月20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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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700.00万元。
2015年12月23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1768493746k。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系以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股,公司经营业务可以连续计算,可以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因此,我公司认为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收入真实、完整、准确
公司是一家以大数据驱动互联网精准营销的服务商,利用技术开发、数据库、数据分析能力,凭借互联网等媒体资源,为客户提供高精度的互联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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