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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7:05:29 股吧网页版
麦恩思远: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70234 证券简称:麦恩思远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麦恩思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麦恩思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麦恩思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号》(证监会公告[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北京麦恩思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联系,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四)高效互动原则:公司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

(五)诚实守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经营方针等;

(二)公司法定披露信息及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的信息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中层、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四)企业文化;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相关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持参加公司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日常负责人,负责
投资者关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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