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7
证券代码:870236 证券简称:恒光塑胶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36 恒光塑胶 2023 年 5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京衡律师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孔霞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淞南东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经营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 2022 年公司财务决算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特制作《2022 度监事会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报告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2,840,612.5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423,000.9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 元。
本次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红利 34,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2023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昆山诺亚塑胶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费 预计金额 39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梅忠(七)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八)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