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70236 证券简称: 恒光塑胶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昆山恒光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在报纸上公告” 全文“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公告”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资助。 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
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经股东大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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