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吉林一机: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0238 证券简称:吉林一机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
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或可能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债务重组;
(十二)非货币性交易;
(十三)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四)《企业会计准则》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

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具有以下情形之
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以及与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
(三)本制度第七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三)项所述人士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八条 因与公司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符合第六条和
第七条规定的,为公司潜在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原则

第九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第十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
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交易金额不足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