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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吉林一机: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0238 证券简称:吉林一机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
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
司”)、分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第六条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
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和时间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监管机构查询。

第七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

(一)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所在单位、部门、职务或岗位(如有)、联系电话、与公司的关系;
(三)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方式、地点;
(四)内幕信息的内容与所处阶段;
(五)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其他信息。

前款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前款规定的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第八条 当公司发生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
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信息予以报送。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根据内幕
信息的实际扩散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如发生本制度第八条所列事项的,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括下列人员: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四)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五)为该事项提供服务以及参与本次方案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专业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如有);
(六)接收过公司报送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经办人员(如有);
(七)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八)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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