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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00:29:44 股吧网页版
吉林一机:公司章程(2020年1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6


证券代码:870238 证券简称:吉林一机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第五章 董事会......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第七章 监事会...... 4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9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5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5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5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9
第十三章 附 则...... 59

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4 月 30
日的净资产折股而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吉林省吉林市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吉林省一机分离机械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lin Yiji Separation Equip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长春街 6 号,
邮政编码:1322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采用先进技术、合理利用资金、人力、物力,大力发展具有当代先进技术水平的滤油机、油水分离机、真空滤油机、板框滤油机、高精度滤油机等通用机械产品,为振兴和发展我国通用机械工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加股东的利益而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机械制造、加工、维修,真空设备及零配件、机械产品备品、备件、真空净油机、滤油机、透平油滤油机、真空抽气机组、六氟化硫抽真空装置、干燥空气发生器、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工器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及进出口,真空技术、自动化技术、软件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均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
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机构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总股份数为 622 万股,由发起人认
购全部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认购的股份数及所占股本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

朱生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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