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1
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代码:870239 证券简称:巨龙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全面核查公司银行账户状态时,了解到公司银行账户于2021年10月21日被冻结,需冻结金额为263,556.90元人民币,冻结期限为 12 个月。
二、 被冻结账户信息
1、单位名称: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性质:基本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百花支行
账号:271211652011116007038
冻结金额:0.00 元
2、单位名称: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性质:一般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延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100100052613
冻结金额:1,520.44 元
三、 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依据为延吉市人民法院(2021)吉 2401 民初 5674 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
显示,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5 月 21 日期间,本公司在延吉市华益电器
商店处陆续购买五金电器材料,货款总额 313,350.90 元,期间陆续支付货款
53,590 元。2019 年 11 月 1 日,本公司为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出具欠条注明:截
至 2019 年 11 月,本公司欠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货款 259,760.90 元。2020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为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出具付款承诺书,承诺本公司拖欠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货款 259,760.90 元于 5 个月内全部偿还,支付最后一次欠款时一并支付前期欠款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还款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前一次性给付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货款
259,760.90 元,如本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7 月 20 日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自
2019 年 11 月 2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支付利息。
由于本公司在2021年7月20日前未能一次性给付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货款259,760.90 元,延吉市华益电器商店因此申请冻结了本公司上述账户。
四、 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流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将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加重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状况。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巨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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