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二五八: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8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70241 证券简称:二五八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天使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街”)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天使街100.00%股权。

因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天使街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其中:将持有的65%天使街股权作价6.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庄秀来,将持有的25%天使街股权作价2.5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姚思明,将持有的10%天使街股权作价1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张海风。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天使街的股权,不再享有其股东的权利,也不再承担其股东的义务。

因交易对象庄秀来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庄永梁的胞妹,且姚思明与庄秀来为夫妻关系,庄秀来通过厦门众联共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0.3100%的股份,故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4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大信审字[2018]第25-0002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报告中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77,162,086.05元,净资产为58,609,775.91元。根据

公告编号:2018-030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天使街的总资产为93148.55元,净资产为93348.55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重为0.12%,净资产的比重为0.16%,占比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于2018年9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庄秀来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宅内村南区22号

关联关系: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庄永梁的胞妹

2、自然人

姓名:姚思明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一里46号905室

关联关系:与庄秀来系夫妻关系

公告编号:2018-030
姓名:张海风

住所:河南省西华县西华营镇张吴行政村张吴村039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厦门天使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1203单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

本次转让完成后,天使街不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天使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天使街自设立以来未开展相关业务,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天使街的总资产为93148.55元,净资产为93348.55元。因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