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二五八: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9


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厦门二五八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自然人林长源拟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寓耦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5号天瑞·99商务中心413单元之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6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林长源认缴出资75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

2、公司与自然人江文鑫拟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契合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5号天瑞·99商务中心413单元之十,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2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江文鑫认缴出资6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4%。

3、公司与自然人陈振胜拟共同出资成立厦门粟居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C21205单元之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6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陈振胜认缴出资78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

4、公司与自然人韩照浩拟共同出资成立厦门莲余旭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C21205单元之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8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韩照浩认缴出资777.60
为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5号C21205单元之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5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戴钦杰认缴出资72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达到30%以上。”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77,162,086.05元、期末净资产额为57,178,736.34元。

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959,000.00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的9.85%,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13.29%,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参股公司厦门寓耦佳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参股公司厦门契合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参股公司厦门粟居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设立参股公司厦门莲余旭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参股公司厦门涟漪及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林长源

住所:福建省平和县山格镇平寨村埔坪98号

2. 自然人

姓名:江文鑫

住所:福建省松溪县松源镇明德路一巷5号

3. 自然人

姓名:陈振胜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祥店里27号1301室

4. 自然人

姓名:韩照浩

住所:山东省章丘市绣惠镇南关村城前中街92号

5. 自然人

姓名:戴钦杰

住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后田新村112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寓耦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5号天瑞·99商务中心413单元之九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集成电路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