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70243 证券简称:天马时控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为保障公司股东权益,增加股东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积极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采取现场投票外,鼓励股东以非现场方式进行投票,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将向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送本次股东大会的议
案和表决票,各股东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含当日)前将表决票(机构股东加盖
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邮寄或通过其他方式送达至公司,作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11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43 天马时控 2021 年 6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七组杭州市天马定时器厂一幢二层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杭州天马时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进行总结。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
报告摘要》,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1)。
(四)审议《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正在发展过程中,为保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以确保 2021 年生产经营的顺利完成,暂不对 2020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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