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
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版)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电
子信息孵化器院内办公楼 403 室
2024 年 7 月 15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5
二、 基本信息 ...... 5
三、 发行计划 ...... 10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17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18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20
七、 有关声明 ...... 21
八、 备查文件 ...... 24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创烽股份 指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
创烽供应链 指 迁安创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
董事会 指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
全国股转、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股份认购合同 指 安书怡与创烽供应链管理(河北)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认购合同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认购人 指 安书怡
会计师事务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3 月
一、关于本次发行无需提供中介机构专项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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