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70255 证券简称:福民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共发行股票1,477,77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1,112.00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14日全部到位,缴存银行为徽商银行芜湖新芜支行,账号为1101001021001544418。本次股票发行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5496号”《验资报告》。2018年1月17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62号),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
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2017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订<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徽商银行芜湖新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只“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适用:挂牌公司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截至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芜湖福民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时,公司未动用该笔募集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也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投资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11,112.00
发行费用 172,500.00
募集资金净额 5,738,612.00
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5,738,612.00
募集资金余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