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6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70257 证券简称:龙冈旅游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准则实施日起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 公告编号:2018-014
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
(三)变更原因
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需要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但不影响以前年度公司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告编号:2018-014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
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599.71元,营业外支出341.8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257.85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山东龙冈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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