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4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70260 证券简称:邦力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西邦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邦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罗良林与股东曹文良、江宗发三位股东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原协议期限内,各方均遵守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为保证对公司的合法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确保正确的经营决策,原协议各方经协商,就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经三方友好协商,
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本次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一致行动协议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罗良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837,500 股,持股比例
为 33.4517%;曹文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12,500 股,持股比例为 22.7525%;江宗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9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0.2264%。三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43,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306%。
二、 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曹文良、江宗发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在“一致行动”期限内继续作为罗良林的一致行动人,与罗良林采取一致行动,以巩固罗良林在公司的控制地位。“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名董事和监事人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等。
2、各方同意,在不违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情况下,任
公告编号:2023-003
何一方拟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之前,曹文良、江宗发按照和罗良林形成的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若三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曹文良、江宗发应当以罗良林的意思表示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三方应该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1)各方承诺,如将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
(2)各方承诺,如要减持公司股份,各方应达成一致,每方减持数量按其在三方一致行动人股份总额的比例确定;
(3)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两方或多方,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一致行动”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有效期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除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或
变更本协议外,本协议一直有效。
三、 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东罗良林为吉安邦力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吉安邦力达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5283%股份的表决权。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罗良林先生,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四、 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西邦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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