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70264 证券简称:奥瑞拓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奥瑞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定向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二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一)如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处理:”之“2、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3
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权益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权激励对象石志明在获授股份没有解锁之前主动辞职,根据《回购细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其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 股并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回购对象:股权激励对象石志明在获授股份没有解锁前主动辞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共计 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15%。
回购价格:2.8 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调整公式: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具体计算过程为:
回购价格 2.8 元/股=授予价格 3.0 元/股-2023 年 7 月 11 日权益分派金额 0.2 元/股)。
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金额为 224,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1 石志明 核心员工 80,000 0 4.79%
核心员工小计 80,000 0 4.79%
合计 80,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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