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瑞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奥瑞拓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拓”、“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奥瑞拓签订的《辅
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第十六期(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华龙证券。辅导小组成员为:姜晓强、朱红平、胡林、富晓松、刘俊,姜晓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本辅导期内,华龙证
券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相关人员保持积极沟通,辅导工作主要采取组织自学、专业咨询、电话沟通交流等形式进行;中介机构就专项问题的调查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协调整个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奥瑞拓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及时间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接受辅导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奥瑞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含5%)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监管机构认为需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1 尹永清 董事长
2 赵立华 董事
3 尹永奇 董事
4 陈红 董事
5 周丽平 监事会主席
6 李鹏程 职工监事
7 葛志梅 监事
8 徐晓明 董事、总经理
9 刘川 财务负责人
10 王建楠 董事会秘书
(2)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股东单位授权代表
除公司董事长尹永清外,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 5%。
(3)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尹永清,持有公司 40,752,000 股;同时,尹永清和董事
赵立华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3,27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0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辅导的主要内容
(1)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继续对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及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梳理,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督促辅导对象财务规范和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
(2)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讨论分析,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解决方案,并根据整改进度制定整改计划;
(3)督促公司参加“大河之北 赋能远航”走进资本市场培训活动,协助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4)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 2024 年下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前景;
(5)提醒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华龙证券会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人员为奥瑞拓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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