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70268 证券简称:华夏明科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与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30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一)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或“华夏明科”);
(二)高轶群,时任董事长;
(三)姚红丽,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23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高轶群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姚红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若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19-023
公司审计工作已取得进展,预计将在2019年6月2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与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030号)
《关于给与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1729号)
华夏明科(北京)互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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