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0282 证券简称:国信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中山火炬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山火炬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本项目”)。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山市张家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国信达精密电子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接源村。
(3)项目情况:项目总投资约 5 亿元,占地约为 32 亩, 建设内容
包括:智能厂房、研发及办公楼、宿舍楼和仓库等。
(5)项目建设期限:项目 18 个月内建成投产。
(6)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开展电子元器件制造及机电组件、计算机
公告编号:2024-031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塑料制品和五金产品研发生产。
(二)主要合作内容
(1)乙方为本项目的经营和发展,注册成立由其全额出资的法人公司,依法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新注册的公司全面承接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一)以上协议的签订基于双方良好的信任及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能够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赢。
(二)履行上述协议将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拓展、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符合公司的远景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以上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双方形成依赖。
(四)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框架投资协议,协议只是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实际的合作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实际投资能否达到预期金额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山火炬开发区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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