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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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信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国东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现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现由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汇报 2025 年经营工作情况,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董事会审议《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为 25,088,332.8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1,705,871.78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000,000.00 股,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2,000,000.00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 号)执行。
2.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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